设立“贵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研究课题”(下称“非遗课题”),现就做好贵阳市2023年度非遗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管理单位贵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二、申报对象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科研人员,三、申报资格(一)课题管理单位须具备的条件:1.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深厚的学术积累,四、申报选题本次申报的非遗课题包括重大课题、一般课题和自筹课题三类,具体选题名称及编号如下:Ⅰ.贵阳市多民族文化展示中心建设背景下的贵阳市世居少数民族的非遗资源挖掘和研究(二)一般课题:申请人应根据管理单位确定的选题范围,一般课题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自筹课题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能申报贵阳市非遗课题,一般课题、自筹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须以第一作者名义在省级(含)以上刊物上发表1篇(含)以上论文,所有公开发表论文均须标注“贵阳市2023年度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研究课题成果”,课题成果须经管理单位审核结项同意出版后方可公开出版,(二)课题申请人填报的前期研究成果,申报材料由课题负责人填写并承担相应责任,作如下限定:1.课题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非遗课题,2.不得以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非遗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