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发展改革委: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现就做好2023年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申报单位须为在山东省内注册,(二)金融、物流、商贸类服务业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以上,其他服务业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金融、物流、商贸类企业专职创新团队中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数量不低于10人,其中具有中高级职称人员不低于5人,其他企业专职创新团队中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数量不低于5人,其中具有中高级职称人员不低于3人,二、申报材料(一)山东省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基本情况表(附件1),(二)山东省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申请报告(附件2),(三)山东省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申报承诺书(附件3),附企业和创新中心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择优推荐上报省发展改革委,(二)省发展改革委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于6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附创新中心基本情况表)上报省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发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