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适应文物事业发展需要,充分发挥专家作用,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建言献策、提供智力支持,推进新时代文物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就推荐江苏省文物局文物专家库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本条件(一)政治素质过硬,深入了解文物保护利用法律法规,熟悉江苏文物事业发展现状和方向,(二)长期从事文物领域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并熟悉行业发展动态,各专业类别专家库成员具体条件,二、专业类别(一)文物管理类安防类、消防类、防雷类、文物法律类、预算评审类、统计类(二)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类文物保护类、文物保护规划类(三)可移动文物保护类书画碑帖类、古籍类、陶器瓷器类、金属器类、石器玉器类、货币类、杂项类、近现代历史文物类、民族民俗类、保护修复类(含预防性保护)、信息数字化类、展陈设计类(四)考古类考古学研究类、历史学类、科技考古类(五)革命文物类调查类、研究类、保护类、展示类、传播类、技术类、其他类三、推荐材料(一)被推荐人基本情况表,(二)身份证明、学历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业绩证明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后加盖印章,四、组织申报相关推荐材料请于2023年5月22日前报市文广旅局(文物局)文物处,并确定上报专家名单,五、联系方式联系人:魏敏联系电话:0512-69823140电子邮箱:54674911@qq.com附件:1.江苏省文物专家库成员遴选条件2.江苏省文物专家库成员推荐材料(含被推荐人基本情况表)苏州市文物局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