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江门市辖内各支行: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3〕12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省级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入库工作,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通过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在线确认,帮助广东省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的供应链核心企业,按帮助广东省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年化金额不超过1%的额度给予奖励,二、工作要求1.项目单位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2.项目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奖励资金不得用于国家、省级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明文规定的不得支出范围,三、申报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盖章),2.《供应链核心企业在线确认实现应收账款融资情况表》(附件2),四、办理流程1.企业到中国人民银行江门市中心支行确认融资金额,2.企业向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五、其它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真审核企业申报材料,于2023年7月5日前通过公文交换系统将企业申报材料及《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汇总表》(附件4)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2.供应链核心企业在线确认实现应收账款融资情况表3.承诺函4.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汇总表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国人民银行江门市中心支行2023年5月6日(联系人:市工信局胡莹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