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开展本年度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申报工作,以上项目包括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木结构等,在系统集成设计、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智能建造、施工工艺工法、组织管理模式、A级及以上装配式建筑、新型建筑结构体系等方面切实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的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一)申报的示范项目应符合基本建设程序,(二)申报的示范项目装配率不得低于50%,(三)采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的示范项目,2.采用装配式钢结构的医院、学校等公益性公共建筑,三、申报资料申报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应提交以下资料:(一)《武汉市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申报表》(附件1),(二)《武汉市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申报书》(附件2),(四)其他需提交的资料:1.采用工程总承包的项目应提供相应合同,2.采用BIM技术的项目应提供设计、施工应用资料,3.应用智能建造技术的项目应提供相应技术资料,落实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年度目标,(二)各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组织辖区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申报,联系人:李鑫联系电话:027-85800759电子邮箱:836172154@qq.com附件:1.武汉市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申报表2.武汉市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申报书武汉市建筑产业现代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