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选房顺序号仅限一人现场看房,只接受申购人本人选房,按照《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房选房顺序号电脑摇号结果》名单顺序组织选房,申购人按顺序依次进入选房区,确定房源后签订《选房确认单》,(三)签订认购书申购人凭《选房确认单》进入签约区,三、合同签订选房结束后,申购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并交付购房款的,取消申购人的购房资格,四、注意事项申购人取得的购房资格不得转让,五、其他(一)现场选房认购之日起至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前,若申购人因工作单位、房产状况等信息发生变化,导致申购人不再符合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房申购要求的,申购人应当自信息变更之日起至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前,申购人及社会其他人士均可向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房销售工作领导小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