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我市社会第三方评价机构的通知各区(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我市社会第三方评价机构,有专门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机构、与评价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专家队伍及相应的场地设施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能够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提供稳定的经费保障,(三)具有完善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质量管控措施,(四)其它申报细节详见《江苏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细则》(苏人社发[2019]178号)和《江苏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第三方评价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人社规〔2021〕8号)附件表格,三、遴选程序(一)备案申请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向辖区人社部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附件)提交备案申请,各区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应当于受理备案申请后,对社会第三方评价机构的信用情况开展全面核查,(三)现场评估受理备案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组织专家对申请机构进行评估,主要评估机构基本情况、经费保障措施、评价内设机构、人员及质量保障体系、评价场地、考核设备及信息管理体系等内容,市鉴定中心将社会第三方评价机构基本信息和评价职业(工种)、等级向社会公示,即可备案纳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