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提高我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水平,市科技局制定了《青岛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青岛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5月10日青岛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青岛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提高科技创新战略研究水平,第二章管理机制第四条青岛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负责基地的认定、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第六条基地依托单位负责基地建设运行和日常管理工作,配合市科技局、基地主管部门做好基地的监督、绩效评价等工作,围绕特色研究方向组织开展高水平的战略研究,第九条基地认定程序:(一)市科技局发布基地申报通知,经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市科技局,第十一条基地名称、依托单位、负责人、研究方向等原则上不得变更,应注明“青岛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基地成果”字样,可以通过青岛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计划项目给予支持,第十六条基地绩效评价坚持以战略研究成果的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绩效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基地管理运行、特色科研活动开展、团队建设与人才培养、合作交流、对经济社会影响以及依托单位保障条件、经费支持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