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外贸企业: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新一轮广交会品牌展位评审申请工作已经启动,根据新修订的《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品牌展位数量安排办法实施细则》(详见附件1,为切实做好本次广交会品牌展位申报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符合《实施细则》规定的广交会品牌展位使用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如申请企业出现《实施细则》中列明禁止申请或使用品牌展位的情形,相关企业可按需申报,二、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5月25日三、相关要求(一)企业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对照品牌展位企业申报材料样本及注意事项(附件2),提交品牌展位申请信息和本企业相关资质材料,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按展区将相关材料装订成册,切实做好品牌展位申报相关准备工作,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宁波交易团慈溪分团,附件1: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品牌展位数量安排办法实施细则附件2:品牌展位企业申报材料样本及注意事项宁波交易团慈溪分团2023年5月8日附件下载:品牌展位评审2023.zip原文件下载:关于开展做好广交会品牌展位申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