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养殖主体: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公布<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名单(2022年)>的通知》(农渔发〔2022〕27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2022年浙江省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创建结果的通知》(浙农字函〔2022〕694号)、《关于申报平阳县2022年现代渔业产业发展项目的通知》(平农发〔2022〕152号)等文件精神,你们于2022年成功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1家、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2家,经县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会议审议通过(纪要〔2023〕2号第17项议题),公示无异议,现将奖励资金13万元拨付给你们(详见附件),该资金从《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13号)列支,列上年结转省补助“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功能科目,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为“31299其他对企业补助”,录“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由县国库中心拨付,附件:平阳县2022年度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奖励资金拨付表平阳县财政局平阳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3月31日平阳县财政局办公室2023年3月31日印发附件平阳县2022年度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奖励资金拨付表制表单位:平阳县农业农村局制表人:吴明皇序号养殖主体名称养殖地址奖励内容奖励金额(万元)开户行银行账号1浙江湖屿生态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昆阳镇湖屿村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7平阳农商银行横阳支行临区分理处201************642平阳县虾哥家庭农场麻步镇礼贤村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3浙江平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麻步支行201************793温州昆盛农业专业合作社昆阳镇庙头村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3平阳农商银行横阳支行临区分理处201************144合计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