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本市相关行业和企业稳岗留工有序运行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沪府办规〔2022〕18号)的有关要求,现对按照《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崇明区2023年春节企业包车返岗交通补贴操作办法>的通知》沪崇人社〔2023〕8号进行审核,2023年春节企业包车返岗交通补贴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关事项告知如下:1、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算,2、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主管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监督电话:69692973),3、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须提供反映人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我们将对反映人的情况严格保密,并认真调查核实,经核实确实不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本市相关行业和企业稳岗留工有序运行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崇明区2023年春节企业包车返岗交通补贴操作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附件:崇明区2023年春节企业包车返岗交通补贴明细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