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揭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揭市人社〔2021〕127号)的规定,经我局对申请基层就业补贴的人员(详见附表)所提供的申请资料逐项核查,符合申报条件,同意给予核拨基层就业补贴,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即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16日,凡对本次申请基层就业补贴有异议者,请及时向榕城区人社局反映(联系电话:0663-8629401),并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榕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5月10日附表:序号补贴对象单位名称补贴金额1黄捷淳广东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002杨立广东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003杨冰揭阳市榕城区地都镇卫生院50004邓蒙蒙揭阳市榕城区地都镇人民政府50005敖双雪揭阳市榕城区砲台镇人民政府50006蔡佳钰揭阳市榕城区中山街道办事处50007王斌广东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008黄绮帆揭阳市粤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0009黄思萍广东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0010郑锐揭阳市榕城区榕华街道办事处500011蔡佳楠广东通钢钢铁有限公司500012翁森林广东一状律师事务所500013倪周娜广东广宏生态科技有限公司500014杨悦娴揭阳市榕城区榕东街道办事处500015钟侨玲揭阳市榕城区榕东街道办事处500016陈俊娜揭阳市博希会计服务有限公司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