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管理等有关规定,现启动2024年度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二、申报要求和说明(一)申报限制要求项目仅面向省基金依托单位(已经注册具备省基金项目申报资格的单位)申报,其中港澳地区依托单位的申请人可申请面上项目、青年提升项目,3.申请人2023年已将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申报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的,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提升项目、杰出青年项目及卓越青年团队项目所需其他条件详见相应的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2、3、4),4.申请人不得在同一年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请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粤科规范字〔2022〕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2.各依托单位应根据省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管理要求,由单位管理员在“申报管理”-“项目管理”-“省基金项目承诺函管理”中上传盖章后的扫描件),2.牵头依托单位和项目参与单位应当在申请书提交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港澳人员可以个人身份或以合作研究单位参与项目申报,申请人所在单位须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申请注册为省基金依托单位,(四)省基金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引、省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申请操作指引、省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制度备案操作指引以及各类型项目申请书模板等可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在“首页—文件资料”中下载,020-87567835、87567807(三)网络申报技术支持电话:020-83163338附件:1.面上项目申报指南2.青年提升项目申报指南3.杰出青年项目申报指南4.卓越青年团队项目申报指南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