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关于发布2023年度无锡市工业转型升级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印发给你们,二、组织申报事项(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1.申报单位为在无锡市区登记注册的企业(单位),(二)申报项目基本条件1.申报项目符合相关“项目指南”支持的领域和对象,2.已享受过上级资金支持、市同类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评审制项目同一企业、单位每年支持总数不超过2个(一次立项分年度拨款项目,3.申报项目为2022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项目,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市现代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和服务平台申报入口http://58.215.18.150:51368,各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网络受理和核实,连同申报项目材料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首批项目申报单位须于2023年5月26日24:00前完成网上申报,各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须于2023年6月10日17:00前行文上报并将纸质材料送达,第二批项目申报单位须于2023年8月18日24:00前完成网上申报,各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须于2023年9月1日17:00前行文上报并将纸质材料送达,组织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和优秀项目,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不得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