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相关部门:现将《白山市江源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支持项目遴选及监督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我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由区人民政府负直接责任,具体职责划分如下:(一)江源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职责,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为:统筹全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具体项目由区商务局负责组织项目招标或评审、确定承办企业,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考核验收按照“整体推进、分项验收、逐项考核、全面评估”的思路,考核验收由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考核验收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项目安排,我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在项目建设类型上,承办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建设改造项目的单位必须是委托第三方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或专家评审确定的企业(单位),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对本区在建项目每年组织3次以上实地检查,全程公开出台的相关制度措施、项目资金、工作安排、招标评审等与县域商业建设有关的信息,附件:白山市江源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考核验收工作领导小组附件白山市江源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考核验收工作领导小组为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和吉林省商务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支持项目遴选及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吉商建〔2022〕23号)等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决定成立白山市江源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考核验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开展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相关验收组织协调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