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财政局、沈阳市人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企业录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用工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沈人社发〔2018〕27号)精神,经市、区人社、财政部门对申请人进行审核,现对拟享受企业录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用工补助人员予以公示,共11家企业148人符合补助条件,补助标准1000元/人,资金合计148000元,公示时间:2023年5月9日-15日(7天)联系电话:024-86264370附件:皇姑区享受2023年第一批企业录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用工补助人员名单.xlsx皇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5月9日撰稿人:商德志审核人:杜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