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提供项目下达单位盖章的验收、结题证书或评价报告等资料,须提供项目下达单位盖章的验收、结题证书或评价报告等资料,提供评价报告(评价报告须经各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结题、验收或评价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以验收、结题证书或评价报告时间为准),按要求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出具科技成果完成情况公示函(加盖单位公章,每个完成单位报送一个压缩文件)、②公示函word版及盖章扫描PDF版、③验收(结题)证书或评价报告等附件资料扫描件、④项目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区县科技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5),3.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对成果完成单位报送材料进行初审,将公示无异议项目的①成果完成单位提交全部资料、②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公示函word版及盖章扫描PDF版、③区县项目汇总表(excel版),将成果登记压缩包文件、主管部门盖章公示函扫描件以及自选项目中需成果登记主管部门盖章的评价报告扫描件发送至省科技厅指定邮箱,5.省科技厅在登记材料审核完成后,3.成果完成单位情况、主要研制人员名单、评价委员会名单、评价证书内容(鉴定意见必须填写)须填写详细完整,基金类项目(包括国家基金和省基金)可以不用填写评价委员会名单,省科技厅、市科技局将采用定期检查、抽查等方式对主管部门进行事中事后监督检查,联系人:刘婧电话:0531-51708842邮箱:fwycjc@jn.shandong.cn附件:附件1:成果完成情况公示函.docx附件2:科技成果登记项目汇总表.xlsx附件3:科技成果信息表(有转化需求).docx附件4:重大科技成果推荐表.docx附件5:科技成果登记区县科技部门联系方式.xlsx济南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