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奖励资金20万元,给予奖励资金50万元,给予奖励资金30万元,分别给予奖励资金10万元,给予奖励资金30万元,给予奖励资金20万元,(一)高新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可申请与区科技主管部门签订服务协议,(二)鼓励区内企业向高新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购买服务,(一)对获得国家级和省级技术转移机构称号的科技服务机构分别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二)对经市科技主管部门支持和指导的专业组织或联盟评定的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科技服务机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家企业只可认定1家科技服务机构作为辅导单位,(1)辅导5家(含)以上企业通过高企首次认定,每认定1家奖励1万元,(1)辅导4家(含)以上企业通过高企首次认定,第十三条符合本政策的有关单位同时符合我区其他扶持政策相关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区配套或承担资金的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