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将于近期对2023年7月31日到期的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组织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验收对象2023年7月31日到期的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详见附件1),二、验收程序项目承担单位2023年8月10日前按要求在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填写提交验收申请资料(线下申报项目,市科技局业务科室审核通过后,项目承担单位打印汇总验收材料,市科技局组织专家验收项目,项目到期逾期未提交验收申请的承担单位,三、验收材料(一)项目验收申请书(系统内打印、有水印号),(二)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参考样式见附件2),财政资金30万元(含)以上项目需要提供专项审计报告,(五)相关证明材料:1.财政资金到位及使用证明材料,4.项目产品销售(服务)证明材料(如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复印件等,通过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在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内录入专家评审意见及补充相关材料,提交三份胶装纸质材料报送市科技局,(三)市科技局业务科室联系人:高新科:赵善通2899813产学研科:何志2899811成果科:蔡辉2899816农村科:陈子尧2899815附件1:未结题验收项目清单.xls附件2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参考样式.doc附件3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提纲.doc附件4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提纲.doc肇庆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