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促进类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局已完成项目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工作程序,拟将“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建设项目”“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及信息分析利用项目”“番禺区知识产权强企培育项目”和“专利转化实施项目”4个前补助项目立项,现将专家评审结果、拟立项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9日至5月15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项目正式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请提供异议申请书(须盖公章)、单位主体资格证明(须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异议事项证明材料等;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提供异议申请书(异议人须签名)、异议人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和异议事项证明材料等,我局不予受理,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兴泰路59号4楼知识产权科,附件:2023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项目立项评审结果.docx番禺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5月9日(联系人:江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