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司规〔2021〕4号)文件规定,我厅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全省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工作,经司法鉴定机构自评、市(州)司法局初评、省司法厅综合评估,全省司法鉴定机构评估等级为A的10家,等级为B的46家,等级为C的7家,等级为D的3家,不予评定的3家(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向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公示时间:5月8日至5月16日监督电话:0431-827503620431-82750415联系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新发路992号邮政编码:130051附件:2022年度吉林省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结果吉林省司法厅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