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的通知》(水运管〔2018〕339号)、《水利部关于切实做好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运管〔2021〕164号)、《海南省水务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十四五”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总体方案的通知》(琼水建防〔2022〕2号)文件要求,结合海口市水利工程现状,我局已完成《海口市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报告(第二批)》,涉及水闸29座,堤防7段,已于2023年4月18日报送市政府批示同意印发,现将《海口市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报告(第二批)》挂网公示,海口市水务局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