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十二届市委巡视工作统一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巡视时间2023年5月6日至7月5日二、巡视监督重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工作要求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和审计、财会、统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重点是关于违反“六项纪律”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视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被巡视单位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三、联系方式巡视组在巡视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58032632、18222135407(短信手机),专门邮政信箱:天津市第A01285号专用信箱,同时在市人社局机关设置联系信箱,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18:00,提出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