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资金申请(一)申报对象1.2021年度首次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向所在县级科技主管部门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1),二、高新技术企业整体搬迁奖补资金申请(一)申报对象2021年度完成整体搬迁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二)申报时间、流程和材料要求申报企业于2022年4月15日前,向所在县级科技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1.《高新技术企业整体搬迁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3),县级科技主管部门于4月22日前汇总报市科技局(附件2),三、高新技术企业服务机构奖补资金申请(一)申报对象已在“肇庆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备案的,(二)申报时间、流程和材料要求服务机构于2022年4月22日前,向市科技局提交以下材料:1.高新技术企业服务机构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5),四、孵化载体认定奖补资金申请(一)申报对象2021年度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向所在县级科技主管部门提交《孵化载体认定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6),五、孵化载体孵化高新技术企业奖补资金申请(一)申报对象1.孵化载体应在广东孵化在线平台备案;2.在孵企业应符合《肇庆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管理办法》,向所在县级科技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1.《孵化载体孵化高新技术企业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7),县级科技主管部门于4月22日前汇总报市科技局(附件2),附件: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资金申请表.doc附件:2.高新技术企业和孵化载体认定奖补资金申请汇总表.xls附件:3.高新技术企业整体搬迁奖补资金申请表.doc附件:4.整体搬迁高新技术企业承诺书(模板).doc附件:5.高新技术企业服务机构奖补资金申请表.doc附件:6.孵化载体认定奖补资金申请表.doc附件:7.孵化载体孵化高新技术企业奖补资金申请表.doc附件:8.县级科技主管部门审查要点.docx附件:9.诚信承诺书.doc肇庆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3月9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