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建筑函〔2023〕32号各县(区)住建局、开发区(投资区)建设局:根据《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第二次全市房建市政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漳建筑函〔2022〕98号)要求,我局委托专家开展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及成果文件抽查工作,多数代理机构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开展招标代理业务,资质要求设置过高(代理机构:诚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个别项目人员资格条件设置不合理,招标文件设定负责人资格条件与招标项目具体特定实际需要不相适应(代理机构:诚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如漳州市长泰区某新建工程(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和漳浦县某污水处理厂项目、某某道路工程(代理机构:九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局将作出如下处理:(一)对诚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南靖县某人居环境质量提升工程,福建瑞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漳州市芗城区某新建配电室工程项目等涉嫌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和限制潜在投标人情形的代理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并按《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办法》有关规定予以扣分,(二)对违反设区市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九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代理机构按《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办法》有关规定予以扣分,(三)对未按规定提供项目组成员社保证明、职称证书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代理机构进行批评,四、有关要求(一)各地工程招标投标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业务学习,源头督促招标人提高招标文件编制质量,附件:招标代理行为及成果文件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5月6日附件:招标代理行为及成果文件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doc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