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对火炬高新区范围内增资扩产新购设备500万元以上(含),且有新增场地需求的专精特新在库工业企业予以分类支持,(二)对新增租用火炬高新区内非关联企业房产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将按照实际租用面积予以一定支持:岛内新增用房按照15元/平米/月予以补助,专精特新在库工业企业是指获评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经火炬管委会认定的高新区专精特新后备工业企业,企业按要求将相关纸质申请材料及收据一并提交至火炬管委会,五、申报材料(一)企业资金申请表(2023年生产经营资金补助),附件1.企业资金申请表(2023年生产经营资金补助)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5月6日(此件主动公开)园区各企业:根据《厦门火炬高新区加快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若干措施》(厦高管规〔2022〕7号)(以下简称《措施》)相关规定,一、政策内容对火炬高新区范围内增资扩产新购设备500万元以上(含),且有新增场地需求的专精特新在库工业企业予以分类支持,(二)对新增租用火炬高新区内非关联企业房产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将按照实际租用面积予以一定支持:岛内新增用房按照15元/平米/月予以补助,企业按要求将相关纸质申请材料及收据一并提交至火炬管委会,五、申报材料(一)企业资金申请表(2023年生产经营资金补助),附件1.企业资金申请表(2023年生产经营资金补助)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5月6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