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通知如下:一、政策内容对2021年9月-2022年12月期间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际设备投入总额的5%予以工业用能企业一次性奖励,所申报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须在厦门火炬高新区(以下简称“火炬高新区”)内建设运营,三、申报材料(一)《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助力企业加快复工复产若干措施》资金申请表(附件1),(五)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设备投入专项审计报告,四、申报受理申报期限:2023年5月6日-6月5日受理部门:企业服务中心,材料提交(邮寄)至:厦门市湖里区火炬路56-58号火炬广场西大门一楼3、4号服务办事窗口,附件1.《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助力企业加快复工复产若干措施》资金申请表附件2.项目设备投入明细表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5月6日(此件主动公开)园区各企业:根据《厦门火炬高新区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助力企业加快复工复产若干措施》(厦高管规〔2021〕5号)(以下简称《措施》)文件精神,具体通知如下:一、政策内容对2021年9月-2022年12月期间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际设备投入总额的5%予以工业用能企业一次性奖励,所申报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须在厦门火炬高新区(以下简称“火炬高新区”)内建设运营,三、申报材料(一)《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助力企业加快复工复产若干措施》资金申请表(附件1),四、申报受理申报期限:2023年5月6日-6月5日受理部门:企业服务中心,材料提交(邮寄)至:厦门市湖里区火炬路56-58号火炬广场西大门一楼3、4号服务办事窗口,附件1.《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助力企业加快复工复产若干措施》资金申请表附件2.项目设备投入明细表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5月6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