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1年杭州市数字农业示范园区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杭农办〔2021〕18号)、《关于拨付2021年第二批市级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杭农〔2021〕21号)、《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部分市级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杭农〔2021〕55号)、《杭州市数字农业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合同》和《关于公布第二批市级数字农业示范园区名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明良数字农业示范园区实际投资307.35万元,给予项目新增总投资额35%的资金扶持,即107.57万元,已分别以38.5万元(杭农〔2021〕21号)和69.07万元(杭农〔2021〕55号)分两次拨付到位,根据《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加快创建部省共建乡村振兴示范区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萧政办发〔2019〕62号),明良数字农业示范园符合“实施面积在50亩以上、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根据审定投资额的55%补助”,市级资金已补助35%,区级财政还需配套20%的资金,即61.47万元,公示时间:2023年5月8日—2023年5月16日,可与区农业农村局联系,联系地址:萧山区蜀山街道潘右路988号,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