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基本情况炎陵县城区市政供水单位为炎陵县自来水公司,市政供水水源均为地表水,根据《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管网末梢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湘卫疾控发〔2017〕11号)相关要求,每季度对城区市政供水水质卫生监测一次并向社会公开,(一)监测点设置第一季度全县设置监测点6个,分别为炎陵县自来水公司水厂、炎陵县和顺家园小区、炎陵县人大办公楼、炎陵一中、炎陵中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水样类型为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二)检验方法及项目二季度共采集县自来水厂1个出厂水和5个末梢水,6个样品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进行常规35项检验,二、评价标准及办法水质卫生标准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进行评价,三、评价结果2023年第二季度炎陵县城区6个水质监测点采集6个水样,所检项目对照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指标要求,6个样品中6个合格,做好管网末梢水水质安全风险评估,炎陵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4月24日关闭本页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