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达产后亩均税收不低于10万元/年,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其中农产品加工项目及物流项目亩均税收不低于6万元/年,投资强度不低于150万元/亩,项目达产后每千平方米税收不低于15万元/年,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千平方米,其中农产品加工项目每千平方米税收不低于9万元/年,投资强度不低于150万元/千平方米,第二章产业优惠政策第四条【建厂补贴】对固定资产投资额3000万元(含3000万元)至5亿元的用地项目,按实际固定资产投资6%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投资额5亿元(含5亿元)至10亿元的用地项目,给予前两年租金全额补贴;后三年继续维持协议约定指标的租金减半,第六条【设备补贴】对固定资产投资在3000万(含)-10亿元(含)的投资项目,第七条【物流补贴】对于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的重点用地项目或新引进搬迁落户西昌租用标准厂房的重点产业项目,第九条【人才激励】对固定资产投资规模1亿元以上新办企业或年营业额超过1亿元的科技创新主体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骨干人员进行人才补贴,第十条【规费补贴】对新落户西昌的工业项目总投资达到1亿元以上的企业实行“规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