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高新区、新区、南泥湾开发区管委会:按照省工信厅《关于开展2023年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23〕77号)要求,组织开展全省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认定推荐申报工作,现就做好示范企业申报推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和程序按照省工信厅印发的《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陕工信发〔2022〕110号,以下简称《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由各县(市、区、管委会)工信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二、申报资料和名额分配按照《认定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规定的内容组织辖区内企业准备申报材料,示范企业推选名额分配:宝塔区不少于5个,其余县区、管委会不少于1个,三、有关要求开展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认定工作,要按照《认定管理办法》,填写《2023年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基础信息汇总表》,随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5月23日前报送市工信局非公经济发展科,联系人:郭絮0911-7092607邮箱:yanangongxin@163.com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A座467室附件1.docx附件2.xlsx陕西省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申请表.doc申报陕西省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情况表.doc延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