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人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52号)及我市职称评审有关规定,经个人申请、工作单位推荐、逐级审核推荐,认定张锦江等141名同志具有相应专业系列中、初级职称任职资格,广大群众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实名反映,公示时间:2023年5月5日-5月10日联系电话:029-33555988联系地址:咸阳市秦都区玉泉东路5号劳动大楼附件:咸阳市2023年第一批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中、初级职称认定结果公示名单咸阳市专业技术鉴定服务中心2023年5月5日附件:咸阳市2023年第一批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中、初级职称认定结果公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