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将组织开展对建设期满的省级重点实验室进行验收,一、验收对象(一)2020年度批准建设的省级重点实验室,(二)申请延期验收的省级重点实验室,对依托列入省级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工作试点单位建设的省级重点实验室,二、验收方式和程序验收工作由省科技厅组织专家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开展,验收程序主要包括:(一)听取实验室建设情况汇报,(二)考察实验室建设情况:查阅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及转移转化、学术交流活动、实验设备运行记录、规章制度等相关材料,三、验收内容省级重点实验室验收主要对照组建时的建设目标和任务,重点考量以下几个方面内容:(一)研究工作与科研成果方面情况:主要包括建设期内承担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等科研项目、经费情况,(二)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情况:主要包括实验室人员规模和科研队伍结构组成情况,(四)科研条件建设方面情况:主要包括科研仪器设备配置及实验室平台建设完成情况,四、材料报送参与本次验收的省级重点实验室须提供以下材料:(一)《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验收总结报告》(见附件2),请各主管部门(单位)及时通知实验室依托单位准备相关材料,各依托单位和实验室要认真做好验收相关准备工作,(三)请于6月8日前报送验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