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开展2023年“产销联动”汽车消费活动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及对象纳入2023年成都经开区“产销联动”汽车消费活动范围内的汽车生产企业,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不含税价5万元—10万元(含)的补贴2000元/辆,10万元—20万元(含)的补贴4000元/辆,20万元以上的补贴6000元/辆,参与活动申报的整车制造企业负责指导其汽车经销商在原有车型终端优惠基础上,本次鼓励汽车消费补贴限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三、申报材料及要求(一)申报材料1.2023年“产销联动”汽车消费活动补贴申请报告(详见附件1),3.“产销联动”汽车消费活动补贴资金车辆信息汇总表电子版(详见附件2),4.“产销联动”汽车消费活动补贴资金车辆信息明细表电子版(详见附件3),3.申报企业需核对补贴申请人须为机动车实际购买人,消费者购买车型是否为本次消费活动申报通过的车型,机动车销售公司需在前期申报的501家成都市经营纳统汽车经销商名单中,5.申报企业提供虚假信息,附件:1.关于申请向消费者拨付“产销联动”汽车消费活动补贴资金的报告2.“产销联动”汽车消费活动补贴资金车辆信息汇总表3.“产销联动”汽车消费活动补贴资金车辆信息明细表4.“产销联动”汽车消费活动拨付审查实施方案成都经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