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提交纸质材料企业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和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后报送至本地区组织推荐单位,(申请材料要求见附件1)(五)现场核查并组织推荐各市科技部门、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长治高新区是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组织推荐单位,(六)专家评审对组织推荐单位上报的企业申请材料,省高企认定管理机构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要求,(七)综合审查省高企认定管理机构对通过专家评审的企业,(八)报备公示省高企认定管理机构将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报送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十)证书发放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将认定文件、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至各组织推荐单位,三、申报受理时间及材料报送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三批受理,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提交《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并将打印出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报认定机构,五、中介机构条件企业应按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的规定,将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相关规定,自公告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六)省认定办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从事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相关的培训、代理申报等活动,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要求.doc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现场核查情况表.xls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现场核查情况汇总表.xls4.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推荐汇总表.doc5.声明.wps6.中介机构承诺书.doc7..组织推荐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doc山西省科学技术厅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