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云南鑫科新材料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化工石油专用设备制造二期扩建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云南鑫科新材料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化工石油专用设备制造二期扩建项目建设需要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一、使用林地单位:云南鑫科新材料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云南鑫科新材料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化工石油专用设备制造二期扩建项目,四、项目建设地点:安宁市草铺街道办事处草铺村委会草铺村民小组境内,五、拟使用林地的地理坐标及用地面积:东经102°22′17″-102°22′21″,林地面积1.0008公顷,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拟使用林地权属属于安宁市草铺街道办事处草铺村委会草铺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费由云南鑫科新材料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草铺村委会草铺村民小组签订补偿协议,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3月7日至2022年3月11日,若对该项目征(占)用范围的面积、权属及其他有异议者,请在本公示五个工作日内,向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反映,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