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根据省科技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印发〈降低企业引进高科技人才成本实施细则〉的通知》(科人〔2017〕18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1年度降低企业引进高科技人才成本奖励工作(以下简称降成本奖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二、奖励条件1.2021年度内企业新引进的科技人才,市、县(含市、区)可按其年薪10%的比例奖励用人单位(150万元以上部分不予奖励),2.计算办法:根据引进人才实际到岗时间计算奖励期限,填报2021年度降低企业引进高科技人才成本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1),所在市科技局受理奖励申请材料,公示无异议后将材料报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在受理各市申请材料后,对通过省奖励审核的企业,在企业所在地的市、县(市、区)先行给予资金奖励的基础上,五、企业申请材料要求1.降低企业引进高科技人才成本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1),3.引进科技人才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和资格、资质证书(证明)、主持过的重大项目任务书、科技奖励证书、在原单位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资历的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六、报送时间、地点各市科技局于2022年4月1日前将推荐函(须含公示、审查情况及紧缺人才证明)、申报信息汇总表(1份)和企业申请材料(2份)报送至省政务服务中心(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1号大厅省科技厅窗口(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联系人:王瑛珏、李晴电话:0551-62655987(省科技厅引智人才处)0551-62635581(省科技交流与人才服务中心)0551-62999803(省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厅窗口)附件:1.2021年度降低企业引进高科技人才成本奖励资金申请表.docx2.2021年度降低企业引进高科技人才成本奖励资金申请信息汇总表.docx安徽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