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省级乡村振兴绩效提升奖补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5号)、《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关于上报临安区“天目云农”集成创新示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临财发〔2021〕43号)、《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关于调整省级乡村振兴集成创新示范项目方案的请示》(临财发〔2023〕13号)、《临安区“天目云农”集成创新示范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临数组办〔2021〕1号)、《关于下达“天目云农”集成创新示范建设二期项目计划的通知》(临农〔2023〕54号)文件精神,结合项目推进情况,现将第五批项目补助资金974.448万元拨付给你们(详见附件),为发挥镇级财政的就近监管作用,相关主体的补助资金通过镇街财政发放,请规范使用,附件:第五批“天目云农”集成创新示范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拨付表.pdf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