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台州人才新政三十条》(台市委发〔2017〕105号)、《台州市人才购房优惠政策实施细则》(台人才领〔2022〕24号)等文件精神,符*铭、朱*婷等7位同志符合人才房票申领条件,拟向其核发人才房票,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对象进行监督,如有异议,可向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期:2023年5月5日—2023年5月11日,举报电话:0576-82513982,附件:2023年度路桥区第二批人才房票拟核发名单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5月5日附件:2023年度路桥区第二批人才房票拟核发名单序号人才姓名引进单位人才类型拟核发房票金额1符*铭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7月25日后新引进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一次性给予最高10万元2朱*婷北大附中台州飞龙湖学校2020年7月25日后新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购房款50%,一次性给予最高20万元3林*台州市广顺洁具有限公司2020年7月25日后新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购房款50%,一次性给予最高20万元4沈*台州巴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7月24日前来路工作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按购房款的3%,一次性给予最高3万元5王媛*媛北大附中台州飞龙湖学校2020年7月25日后新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购房款的50%,一次性给予最高20万元6朱*缓台州市云娜家居用品有限公司2020年7月25日后新引进全日制专科毕业生一次性给予最高5万元7徐*皓北大附中台州飞龙湖学校2020年7月25日后新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购房款的50%,一次性给予最高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