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单位推荐、严格审核、专家组评审,现将拟提名的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予以公示(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公示时间2022年3月8日—3月14日,公示期7天,二、有关要求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提倡署报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厅科教处,厅直属机关纪委,附件:1.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汇总表附件1.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汇总表.docx2.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公示信息表附件2.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公示信息表.docx浙江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