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甘井子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各有关企业:依据《甘井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井子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37号)和《甘井子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甘政办发〔2021〕36号)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22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补助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企业通过拥有的知识产权质押获得贷款,银行、担保等金融机构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可给予贴息:1.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获得贷款并已支付利息,3.贷款合同的借款人和出质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一致,借款人和权利人不一致的,二、补助标准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进行融资的,按照当年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30%给予企业贴息支持,三、申报材料1.甘井子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项目补助申请表,4.知识产权质押合同登记的证明材料,5.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合同(或贷款合同、知识产权质押合同、担保合同等),6.已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相应利息的证明材料(贷款收款凭证和银行利息支付凭证、银行划款凭证等),2.各申报单位于2022年3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甘井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和广告监督管理科,联系人:王小彬、丁晓电话:86520296地址:甘井子区山东路199号405室大连市甘井子区知识产权局2022年3月8日附件附件1:甘井子区知识产权补助申报封面.docx附件2:知识产权质押贴息补助申请表.docx附件3: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