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粮食安全决策部署和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有关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州粮食仓储管理、储粮化学药剂使用管理,仓储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粮食行业监管长效机制,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油仓储管理办法》《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四川省地方粮食储备管理办法》《四川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实施办法》《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设施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州实际,我委拟制了《凉山州地方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凉山州储粮化学药剂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凉山州粮食行业仓储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就3个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界群众通过邮箱提出意见建议,意见征求时间从即日起至2022年4月8日止,联系人:毛童联系电话:0834-3232351邮箱:154834339@qq.com附件:1.凉山州地方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2.凉山州储粮化学药剂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3.凉山州粮食行业仓储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