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甘井子区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各有关企业:依据《甘井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井子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37号)和《甘井子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甘政办发〔2021〕36号)的有关规定,现开展甘井子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补助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2020年、2021年初次认定为辽宁省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二、补助标准初次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10万、5万元后补助,初次认定为省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5万、2万元补助,三、申报材料1.甘井子区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补助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获得国家、省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证明材料复印件,4.承诺书,5.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四、相关要求1.申报材料二份,统一装订(胶装),2.各申报单位于2022年3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甘井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和广告监督管理科,联系人:王小彬、丁晓电话:86520296地址:甘井子区山东路199号405室大连市甘井子区知识产权局2022年3月8日附件附件1:甘井子区知识产权补助申报封面.docx附件2:优势示范企业补助申请表.doc附件3: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