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和公众: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第二批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冀建节科函〔2021〕117号)要求,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河北人防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已完成《人民防空工程标志设置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和公众在2022年3月21日前提出意见和建议,涉及修改重要技术指标时,应附上必要的技术数据,联系人:董少英电话:0311-66735817邮箱:srfgcc@163.com附件:1.《人民防空工程标志设置标准(征求意见稿)》2.意见建议反馈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