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根据根据《关于实施“春苗计划”培育“小而美”企业的意见》(奉党发〔2019〕48号)、《宁波市奉化区落实“春苗计划”培育“小而美”企业实施细则的通知》(奉政办发〔2019〕44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1年度“小而美”苗子企业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对象及补助办法1.适用对象:2021年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小而美”苗子企业,且政策兑现年度企业注册地在奉化区内,2.补助办法: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小而美”苗子企业每家一次性补助20万元,二、申报流程各相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登录宁波市奉化区惠企、人才兑现“一键通”平台(网址https://hqpt.fh.gov.cn/)根据申报指南要求进行在线申报,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为2022年3月8日-2022年3月15日,联系人:汪审浩联系电话:89285300附件:2021年度“小而美”苗子企业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名单附件:2021年度“小而美”苗子企业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名单序号单位名称认定类型金额(万元)1宁波悦威液压科技有限公司新认定202帝亚一维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新认定203浙江坤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认定204宁波坚锋新材料有限公司新认定205宁波市新炜流体科技有限公司新认定206宁波锋成纳米科技有限公司新认定207宁波雪路登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新认定208宁波索拉科技有限公司新认定20合计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