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德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德政办字〔2022〕5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2022年4月21日,市政府公布了《德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7项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和《德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政府令第9号)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市政府决定对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通知如下,一、将市商务局承办的《德州市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2022—2027年)》调整出目录,二、市水利局承办的《德州现代水网建设规划》、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承办的《德州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和市科技局承办的《德州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符合重大行政决策范围规定,现纳入目录管理,三、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须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附件:德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1月19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德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序号事项名称承办部门完成时限1德州市会展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市发展改革委2022年12月31日2德州市“十四五”教育和体育发展规划市教育体育局2022年9月30日3德州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市水利局2022年6月30日4德州市水资源综合规划(2020—2035年)2022年12月31日5德州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2020—2035年)2022年12月31日6德州现代水网建设规划2022年12月31日7德州市“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12月31日8德州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2年12月31日9德州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市科技局2022年12月31日【关闭】【打印】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