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文区自然资源局:你局《漳州市龙文区自然资源局关于龙江北路(北环城路至九龙大道)拓宽改造工程项目用地的请示》(漳龙自然资〔2023〕4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09〕654号”文批准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0.7141公顷、以“闽政地〔2021〕717号”文批准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0.2521公顷,合计0.9662公顷,以行政划拨方式供给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作为龙江北路(北环城路至九龙大道)拓宽改造工程项目用地,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其用地范围以用地地形图红线各角点坐标值为准,该项目用地为行政划拨,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具体用地手续由你局按规定办理,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2023年4月30日附件: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