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启动2023年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申报工作,一、申报条件和要求(一)项目申报单位条件和要求1.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2022年1月1日前在安徽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2.项目申报单位须有一定的研发投入,7.同一个项目主持人限申报1个省重大科技攻关专项或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或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同一个项目不能同时申报年度省重大科技攻关专项、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和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三)其他条件和要求8.放宽一个项目周期内企业申报省科技计划(专项、项目)数量限制,企业承担科技攻关计划(专项、项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项目申报单位应承诺本次申报的项目主要研发内容未获得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立项支持,9.项目申报单位(高校院所系指内设学院或研究所)和主持人承担的省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原则上不得更改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承担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项目合同书,联合上下游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组团申报重大基础研究指南项目,项目申报单位登录省科技厅网站,积极指导项目申报单位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工作,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0551-62655036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监督处:0551-62676061省科技厅机关纪委:0551-62659375附件:1.2023年度安徽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申报指南.doc2.2023年度安徽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doc3.2023年度安徽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申报模板.doc安徽省科学技术厅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