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网络货运产业发展,一、支持鼓励网络货运产业发展,支持网络货运企业(含注册子公司)和网络货运数字产业园运营平台公司(简称产业园平台公司)建设,支持鼓励市本级、各县(市、区)国有企业、国有平台公司采取合资和控股等形式,参与网络货运企业和产业园平台公司的投资、注册和运营等工作,支持网络货运企业与货源企业、运输企业深度合作,四、支持激励奖励网络货运企业,且对行业综合贡献突出的网络货运企业给予奖励,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市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光谷黄冈科技产业园管委会,鼓励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市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光谷黄冈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注册落户网络货运企业及产业园平台公司给予办公场所、用地、贷款融资等方面的支持保障政策,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市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光谷黄冈科技产业园管委会,本措施支持的网络货运企业系指:在黄冈市域内注册落户,黄冈高新区、黄冈市临空经济区、光谷黄冈科技产业园,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根据本措施制定相应实施细则和奖励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