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的通知》(国市监竞争函〔2023〕26号)要求,市市场监管委决定组织开展第二批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申报工作,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市监竞争发〔2022〕26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的通知》(国市监竞争函〔2023〕26号)要求,市市场监管委组织专家对各区申请材料进行评估论证,择优推荐2个区申报第二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市市场监管委将组织专家组对各区创新试点工作方案进行评估论证,按照《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申请材料要求》认真做好申请材料的准备工作,联系人:委反不正当竞争处何茂斌联系电话:84493615附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的通知》(国市监竞争函〔2023〕26号)2023年4月28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的通知.pdf津市场监管竞〔2023〕7号各区市场监管局: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的通知》(国市监竞争函〔2023〕26号)要求,市市场监管委决定组织开展第二批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申报工作,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市监竞争发〔2022〕26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的通知》(国市监竞争函〔2023〕26号)要求,市市场监管委组织专家对各区申请材料进行评估论证,择优推荐2个区申报第二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市市场监管委将组织专家组对各区创新试点工作方案进行评估论证,按照《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申请材料要求》认真做好申请材料的准备工作。